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家政教室使用管理規則

 桃園市立大崙國民中學家政教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課程進度須進入家政教室實作者,由家政老師開門,俟上課鐘響,經任課教師允許方得進入或使用教室。如於非家政課需使用家政教室,請至設備組登記領取鑰匙,使用完畢,將鑰匙繳回設備組,註銷登記。
二、進入室內應保持肅靜、遵守秩序、靜待老師上課、禁止嬉戲。
三、實作分組活動,每組設組長一名,負責聯繫工作並協助老師教學。
四、上課時應特別注意瓦斯爐具、烹調器具、縫紉機具之使用安全,保持空流通,防止意外事故發生。
五、借用器材應確實清點、愛惜使用;若操作不當(任課教師認定)導致器材損毀,視情節按市價賠償處分。
六、器材用畢應確實清洗擦拭乾淨,點交給老師後歸位。
七、下課前任課教師應確實檢查瓦斯爐具、門窗等,安全無虞後始得令學生鎖門離開教室。
八、如違本規則,視情節依校規論處。
九、本規則陳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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